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构专业服务管理,保证各项活动有序开展,信息真实、完善,根据相关法律条文、行政法规,拟定以下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日常工作的规范化管理,通过一线教职工实务经验整合,提取概括有助于专业服务规范化管理的内容,明确服务开展风险责任承担,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。
第二章
承诺服务内容范围
第一条 我机构为民办非营利企业单位,业务范围为自闭症知识的普及;自闭症儿童及发育迟缓儿童自理能力、认知、语言及社会融合提升;行为预防及干预、感统训练;自闭症儿童家长急家庭训练知识的普及。
第二条 业务开展具体方法
我机构主要服务内容概述为:在机构业务范围内,利用个案、小组的工作手法,完成日常工作内容。
第三章
干预训练工作服务形式及规范化管理
第一条 为规范日常工作管理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条例及机构相关条款规定,结合机构服务领域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机构各教职工应恪守工作职业操守,为服务对象提供及时有效地专业服务。
第三条 一线教师经过初步评估服务对象需要,界定服务对象所需服务。对单纯询问信息的服务对象,教师要尽可能地提供一些有帮助的信息,并填写《幼儿基本资料表》。
第四条 服务对象入学之后,教师需做好服务对象的入学基础能力评估、制定训练计划、做好日常教学反馈记录、留好家庭训练计划等,并对服务对象的资料进行归档整理。
第五条 服务对象入学后,每月干预计划、训练反馈、评估结果等资料,教师须及时整理资料归档,以防止资料丢失。
第六条 在开展干预训练过程中,对于超出教师职能范围的或处理不了的个案,教师课提供建议给家长,但不能私自采取措施。
第七条 干预训练期间,教师需要严格遵循教师工作原则,真诚、同理同感、接纳服务对象,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谋取其他利益。
第八条 个案存档说明:
1、所有服务档案均需放入统一的档案袋加密
2、已离园的学生,需具有完整的存档资料:医学诊断资料、家庭资料、训练计划、日常反馈、评估结果。
第四章
收费标准承诺
第一条 我机构目前业务范围内所开展的活动,收费均已公开,并将收费标准张贴于机构通知栏,除训练所需学费、评估费用之外,服务对象在具体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不要缴纳其他附加费用。
第五章
服务责任划分
第一条 机构服务开展的前提是服务对象知情,并签订接受入学服务协议,享受协议提供服务内容。在服务过程中我机构教师有义务监督管理服务对象的行为活动范围,并对安全注意事项给予提醒,部分外出活动会为服务对象购买意外保险。
第二条 在服务提供过程中,不因我机构教师工作失误造成的意外事故,我机构有义务积极协助处理,但不承担具体法律责任。
第三条 服务对象个人信息需要完全保密,在不紧急危机发生的前提下,我机构教师不可以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服务对象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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